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1983年)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198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已构成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