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十三条 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