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七章 罚则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罚则 第六十一条 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者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利的,依照《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追究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