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是指县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 第六十三条 邮电部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有关规章。 第六十四条 本细则由邮电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