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 损坏邮政设施; 第十一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