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邮件:指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等。

信件:指信函和明信片。

平常邮件: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给据邮件:指挂号信件、邮包、保价邮件等由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出具收据,投递时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国际邮递物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的印刷品和邮包。

邮政专用品:指邮政日戳、邮政夹钳和邮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