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 第二章 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 第十条 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