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逆向行驶的;

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