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一条 汽车、拖拉机拖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挂车的载质量不准超过汽车的载质量。连接装置必须牢固,防护网和挂车的制动器、标杆、标杆灯、制动灯、转向灯、尾灯,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