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一)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可擅自将进境、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 第六十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