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对有关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管理。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