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海关对检举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条例的偷税漏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并负责保密。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