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供安装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者电影摄制器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前款规定的六个月期限,海关可以根据情况酌予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