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 第五章 关税的减免及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关税的减免及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海关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