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