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七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