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年) 第五章 基金的公开募集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基金的公开募集 第六十条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