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第七章 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第五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 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