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三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