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