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 第三章 管辖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管辖 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2001)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