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三章 监察机关的权限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监察机关的权限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办理违法违纪案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予以协助: 需要对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证的; 需要协助调查取证的。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