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第二章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十四条 监察人员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