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第二章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正职、副职领导人员的任命或者免职,在提请决定前,必须经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