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 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执行标的灭失的; 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被引用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