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时,应当就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和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说明相关事实和理由。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