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十八条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代理人,包括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近亲属、工作人员等。 被申请人应当指定1至2名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不得仅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