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 第七条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被引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十条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