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