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所列的侵权行为,可给予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被引用 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第七条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