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三章 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第二节 著作权的继承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第二节 著作权的继承 第十九条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