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