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 第六条 药品必须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 中药饮片的炮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