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八章 药品商标和广告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八章 药品商标和广告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办理药品广告,必须提供生产该药品的国家(地区)批准的证明文件、药品说明书和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