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八章 药品商标和广告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药品商标和广告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