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五章 药品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药品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进口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民健康的药品。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