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八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用能效率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