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六条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