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2007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安全诚信船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评定为安全诚信的船舶:

12个月内最近一次船舶安全检查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记录良好,无严重缺陷;

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2年以上,且在最近3年内未被实施跟踪审核或者附加审核;

最近3年未发生安全、污染责任事故;

最近3年未受到海事行政处罚;

船龄为12年及以下的船舶,最近3年内船舶安全检查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中未发生滞留;船龄为12年以上的船舶,最近5年内船舶安全检查或者港口国监督检查中未发生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