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八章 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八章 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 第六十九条 申请国际船舶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前往登记机关现场申请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船舶登记机关建立的信息系统网上申请的方式。 网上申请的,船舶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电子材料先行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申请人在领取登记证书时,应当提交符合第十条要求的申请材料。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