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五章 船舶抵押权登记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船舶抵押权登记 第五十三条 20总吨以下船舶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可以参照本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