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10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0 公司应当在“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申请换证审核。当换证审核在所持“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届满之前三个月内完成时,新签发的“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自完成换证审核之日起有效,且有效期自原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5年。 13.9 目录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