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2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2 对于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主管机关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符合证明”。该证明作为公司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据。 13.1 目录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