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1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 船舶应当由已取得与该船相关的“符合证明”或符合14.1条要求的“临时符合证明”的公司营运。 13 目录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