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年) 第二章 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船舶安全检查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