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章 船员服务机构资质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船员服务机构资质 第十二条 《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上应当载明船员服务机构编号、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服务范围、有效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