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 第三章 船员培训的许可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船员培训的许可 第十六条 《船员培训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培训机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增加培训项目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