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7年) 第二章 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 第八条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指船员在上船任职前接受的个人求生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以及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 海船船员基本安全;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