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 第八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