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